广大市民朋友、驾驶人朋友们:
关爱生命,文明出行,创造安全畅通、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,是社会民众的共同愿望。酒后驾驶已成为家庭之痛、社会之殇。为了您的家人,为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为了我们的社会和谐稳定,我们发起以传播文明交通理念、“拒绝酒驾, 文明出行”的倡议。
一、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人,遵守交通法规,拒绝酒驾醉驾,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、法治意识、文明意识。
二、参加活动和聚会时,严格自我约束,提高自控能力,杜绝酒后驾车。
三、作为驾驶人的家人及朋友,请及时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,不要给驾驶人敬酒、劝酒、逼酒。
四、出现饮酒行为后,请定放下手中的车钥匙,搭乘出租车或请代驾平安回家。
五、饮酒后请保持充足睡眠,避免“隔夜酒”导致的酒驾违法行为。
各级文明单位是文明城市创建的排头兵,全市广大公职人员是社会风尚的引领者,要率先垂范,争做“拒绝酒驾醉驾”的宣传者、践行者、劝导者。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带头宣讲“拒绝酒驾,文明出行”交通安全知识,带头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组织志愿者开展拒绝酒驾劝导活动,倡导“拒绝酒驾,文明出行”理念,和全市人民起携手共建现代交通文明,争当文明交通模范代表,为提高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作出新贡献!
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
中共淄博市委政法委
淄博市公安局
淄博市交通运输局